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会议指出,《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施行以来,对于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规范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工伤保险制度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从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完善了有关制度。(一)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二)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三)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草案规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同时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四)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级别增加1至3个月职工本人工资。(五)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将工伤预防费用增列为基金支出项目,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改由基金支付。同时,草案加大了对不参保单位的处罚力度,加强了对未参保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自1993年12月施行以来,对加强税源监控,保证税收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日益严重的制售和使用假发票、不依法开具发票等违法行为,修改后的办法草案补充完善了防控措施,加大了惩处力度,同时调整和完善了发票管理行政许可制度。
会议决定,上述两个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关系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价格调控和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 >>>详细内容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 >>>详细内容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发展学前教育政策等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决定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会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师资队伍不健全,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必须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