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建立全科医生制度
审议并原则通过《戒毒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审议并原则通过《戒毒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目前,我国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全科医生数量严重不足。建立全科医生制度,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到2012年使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再经过几年努力,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更好地为群众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二要着力解决当前急需与规范化培养周期较长之间的矛盾,近期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按需进行1至2年的转岗培训。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三要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全科医生可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可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职或兼职工作,也可以开办诊所。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加强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监管,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挂钩。四要创新全科医生激励政策和方式。建立以按签约居民数获得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完善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津补贴政策。拓宽全科医生职业发展路径,完善职称晋升办法。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认真开展试点,逐步推广,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戒毒条例(草案)》对禁毒法规定的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作了具体规定,以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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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去年8月份以来,全国已有超过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明显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但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了较大收支缺口。因此,必须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详细阅读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11年6月20日,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召开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卫生部副部长刘谦主持会议。
张茅指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一项长期工作。该项目自2009年6月正式启动实施两年来,卫生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服务规范、项目绩效考核、补助资金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成立了项目协调工作组和专家组,组织开展了培训、监测和督导检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截至2011年3月底,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分别达到54.8%和44.3%,其中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30%和15%。为6100多万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检查,管理高血压患者4200多万人、糖尿病患者近1100万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00多万人。 >>>详细阅读
在攻克世界性难题的道路上奋力前行
——各地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江国成)我国实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第一阶段(2009-2011)改革以来,各地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医改是世界性难题。两年多来,国家在投入巨额资金,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条件的同时,结合全民医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项改革,推进基层医改。例如,实施“定编定岗不定人,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改革,政府确保绩效考核合格的基层医卫人员收入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切断“以药养医”的利益链,调动医卫人员工作积极性。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