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
民族概览
辽宁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是全国民族工作大省之一。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总计664.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5.2%,少数民族人口绝对数排全国第五位,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数排全国第十位。全省56个民族俱全,民族分布形式主要体现为“大杂居、小聚居”。我省有5个世居少数民族,即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和锡伯族,其中,满族人口533.7万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80.3%,占全国满族人口的50.4%,居全国第一位;锡伯族人口13.3万人,占全国锡伯族人口的70.2%,居全国第一位;蒙古族人口65.8万人,占全国蒙古族人口的11.5%,居全国第二位;朝鲜族人口24万人,占全国朝鲜族人口的13%,居全国第三位;回族人口24.6万人。全省有岫岩、新宾、清原、本溪、桓仁、宽甸6个满族自治县,阜新、喀左2个蒙古族自治县,凤城、北镇2个享受民族自治县有关待遇的县级市,56个民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