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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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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统筹服务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等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有关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农业投资服务。落实中央、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田建设项目指导工作。

(三)统筹服务乡村治理,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工作,服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服务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五)负责种植业、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生产发展服务。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做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服务。负责农产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服务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服务工作。

(八)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服务工作。协调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服务工作及时报告和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农工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十)承办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内设科室12个,包括:综合科、发展规划与农垦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与政策改革服务科、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科、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种业科、种植业科(植保植检科)、果业科、畜牧兽医科、渔业科、农业机械化科、农业科技与生态资源保护科。

编制人数合计87,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87,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66,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7,行政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7,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71,遗属人数8人。

第二部分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2024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2024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  2629.6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39.5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50.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2.27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379.2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97.31  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629.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39.58  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950.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2.2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3.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0.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98  万元,资本性支出  10.2  万元;。项目支出  679.2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97.3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20.4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1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7.82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8.8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2252.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53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6.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31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923.6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2.0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01.0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30.6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6.9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9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18.0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4.89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4.95  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2250.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42.27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0.9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1883.12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6.27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950.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2.2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3.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0.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98  万元,资本性支出  10.2  万元。项目支出  3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0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9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5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0  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  0  万元,增长  0  %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0.2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2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130, 单位共有车辆  0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乡村建设专项1

 1)项目概述:1、加大执法投入。2、逐步实现将当地有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平台,加大抽样覆盖率,确保当地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守护农产品安全。

   2)立项依据: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各级党委,各级政府要求归纳。

   3)实施主体: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4)实施方案:执法检查6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500个以上,完成农业投入品抽检60批次,办理执法案件30个,逐步实现将当地有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平台。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

2、乡村建设专项2

 1)项目概述:1、搭建全市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2、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管理平台。3、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2023年市级财政风险补偿金。

   2)立项依据: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各级党委,各级政府要求归纳。

   3)实施主体: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4)实施方案:1、搭建全市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2、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管理平台1个,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少于39家,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3、按照省里进度要求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培训、资料编制等。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0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5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7  万元,比上年减   3 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其他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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