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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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请问现在是否可以一人一竿在沱江及支流钓鱼? | ||
来信人 | 杨** | 来信日期 | 2020-06-03 |
信件内容 | 请问现在是否可以一人一竿在沱江及支流钓鱼?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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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 办结日期 | |
回复内容 |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来信,长江泸州段及重要支流不能进行“一竿一线一钩”的方式垂钓。现在正值禁渔期,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长江流域泸州段,沱江流域(沱江口—胡市段)目前属于常年禁渔区,即使禁渔期过后也不能进行捕捞,包括娱乐性垂钓。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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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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