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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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钓鱼罚款咨询 | ||
来信人 | 罗** | 来信日期 | 2023-11-02 |
信件内容 | 领导,我的鱼竿被没收了,请问要交多少罚款?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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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 办结日期 |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增殖放流、垂钓或者在禁渔期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具体罚款金额,以是否符合依法从轻或者减轻、从重、渔获物的品种和重量等予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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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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