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下列驻外大使:
一、免去孙玉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富汗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刘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富汗特命全权大使。
二、免去华君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孙玉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三、免去李强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干达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樊桂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干达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四、免去王信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贝宁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李蓓芬(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贝宁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五、免去蒋正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冰岛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王信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冰岛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六、免去林迪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博茨瓦纳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蒋正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博茨瓦纳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七、免去徐建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格鲁吉亚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王开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格鲁吉亚特命全权大使。
八、免去唐振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希腊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田学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希腊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九、免去焦东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哈马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李元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哈马国特命全权大使。
十、免去麦国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秘鲁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殷恒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秘鲁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