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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督管理处

2019年09月11日 17:17

来源:省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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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所需各类法律文书的统一制定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信用监管培训工作。

3.负责研究拟订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监管的制度、措施和办法。

4.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监管工作。

5.负责牵头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协调工作。

6.负责指导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和市场主体年报、即时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工作。

8.负责建立信息归集资源目录。承担信息归集和信息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督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归集、信用信息数据质量工作。

9.负责指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公示信息的查询、异议和举报处理工作。

10.负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

11.负责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统计、检测和分析工作。

12.承担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进行监督和开展大数据研究、跟踪分析市场主体运行情况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活跃度统计分析工作。

1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4.负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承担市场主体信用风险评估、预警、监管工作。

15.负责指导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

17.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

18.承担市场主体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19.承担指导四川省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工作。

20.牵头承担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工作。

21.负责社会综合治理考评相关工作。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23.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邓兵      

联系方式:028-8678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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