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6日 12:35
来源:省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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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拟订全省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的政策、发展规划、工作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认证与检验检测市场监督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监督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和检验检测活动,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4.负责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政策,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技术评审工作,归口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政策并负责解释。
5.负责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监管人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和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人员培训。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确认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
7.负责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实施监督检查,对生产、流通领域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8.负责开展对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工作。
9.负责对自愿性产品和服务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及认证结果实施监督检查,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10.负责对食品、农产品、有机认证机构及其认证活动、认证结果实施监督检查。发布有机产品认证风险预警信息。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区管理。
11.负责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实施监督检查,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12.负责依法办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相关举报投诉并调查处理。
13.负责组织开展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人员培训。
14.负责统一对外发布和解释涉及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及技术评审的相关政策。
15.负责指导国家检验检测服务业聚集区申报创建和后续日常运行工作。
16.协助管理区域内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协助监管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8.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明伟
联系方式:028-86607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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