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5日 12:34
来源:省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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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工作进度和质量。
2.负责拟订市场监管系统省级层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指导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3.负责督促指导市(州)、县(市、区)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开展信息审核、核查处置、下架召回等工作。
4.负责办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向省局提出的不合格(问题)食品复检或异议申请,及时通报限时报告信息。
5.负责汇总分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面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信息和风险预警信息,向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处(室)和市(州)局提出监管提示和监管建议。
6.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风险交流,不定期分析研判重大风险隐患,提出风险防范的对策措施。
7.负责对承担省局抽检监测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考核,通报考核情况。
8.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定期汇总并通报抽检监测工作进度,编写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分析报告。实施年度目标任务督查督办和考核考评。
9.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和补充检测方法研制。
10.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通报抽检监测信息。
11.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及其秘书处日常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3.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徐翔
联系方式:028- 8661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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