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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5日 16:26
来源:省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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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拟订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承担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纠纷调处和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等工作。承担商标、专利侵权判定标准和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及其他相关标准等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关工作。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
负责人:许钟
联系方式:028-8665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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