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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务用车号牌管理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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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据: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18〕50号)第二十一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开具的公务用车登记通知单,为新采购的公务用车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手续。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财政部门出具上牌手续。 |
是否收费: | 否 |
主办处室: | 省管局公务用车管理处 |
受理地址: | 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2栋116室 |
办公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 | 钟小芸 |
联系电话: | 0791-88915606 |
受理形式: | 公文交换、现场办理 |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序号 | 材料名称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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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新车上牌,省直单位凭新车发票、合格证(均为原件)等办理上牌手续。 2.车辆变更号牌,省直单位来函申请办理,来文附件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 无 |
受理申请→审核→出具上牌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