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我国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方向,面向全国资助基础研究。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89位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自然科学基金委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职责是:制定和实施支持基础研究和培养科学技术人才的资助计划,受理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管理资助项目,促进科研资源的有效配置,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协同国家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发展基础研究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对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接受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联合有关机构开展资助活动;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资助机构和学术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国际合作;支持国内其他科学基金的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成立以来,自然科学基金工作突破了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科研经费依靠行政拨款的传统管理模式,全面引入和实施了先进的科研经费资助模式和管理理念,确立了“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建立了“科学民主、平等竞争、鼓励创新”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相互协调的科学基金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科学基金制并制定了一整套的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近年来,按照新时期我国科技工作的原则、方针和思路,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需求,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出发,自然科学基金确定了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战略定位,即“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在资助工作中坚持 “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新时期工作方针。
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积极发挥战略导向作用,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建立了面上、重点、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资助基金、实质性国际合作研究等多层次相互配合衔接的资助项目系列;通过实施科技人才战略,架构了以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等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资助体系;完善了以科学仪器基础研究、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科普项目等专项构成的环境条件项目体系。
随着国家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不断增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从1986年的8000万元起步已增长到2009年的64亿元,历年批准项目总数17万项,累计经费400亿元,较大地改善了基础研究的资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