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昌吉州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昌吉州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
增长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稳经济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消费促进工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消费扩容提质,聚焦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促进消费持续回暖,全力推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州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指标增长,找准消费市场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加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市场主体难点、堵点。谋划增量政策工具,加大主动调控力度,努力汇聚稳增长的合力,精准施策、应统尽统,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二、重点工作
(一)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包联工作机制。各县市(园区)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照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清单,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指定专人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月度、季度和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建立重点商贸企业(含个体户)挂钩联系帮扶制度,明确重点企业包联领导、联系单位和具体联系人,常态化挂钩帮扶企业,协调解决经营难题,优化市场环境。
(二)聚焦消费热点,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积极推进落实国家“消费提振年”、自治区“2023消费促进年”各项活动,结合中秋、国庆等节庆,开展餐饮、日用百货、汽车、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名优特产品展销会等促消费活动,以及美食文化节、电商直播节和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培育“乐享消费·幸福昌吉”“庭州不夜城”等特色促消费活动品牌,持续发展节假日消费。通过商旅文农融合、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强化商贸流通企业培育纳统,促进服务升级和消费扩容。
(三)加大政策支持,促进消费持续增长。贯彻落实《2023年自治区恢复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自治州恢复扩大消费10条措施》,鼓励县市(园区)制定出台扩大消费政策及培育扶持商贸企业相关措施,推动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从企业入限、销售奖励、开拓市场等方面对批零住餐企业进行扶持,支持汽车、家电、餐饮住宿、商超便利店、加油站等重点商贸主体开展促消费活动,以奖代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商贸经济健康发展。
(四)强化部门联动,做好企业培育监测。抓好在库限额以上单位提升,加强部门协作,做到应统尽统,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对停业或负增长的限上单位跟进服务,摸清经营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困难诉求,建立《重点商贸企业联系走访诉求办理台账》。重点对限额以上和样本单位进行跟踪监测,确保企业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夯实消费增长支撑点;抓好达到限额以上单位纳统。商务、统计、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抓好达到限上统计标准的企业“纳限”入统。挖掘批零住餐企业、品牌连锁、电商企业纳限潜力,引导大型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辅分离、产销并重,提高限上单位在零售额中所占比重。抓好“近限”单位培育,建立《纳限入统重点商贸企业培育库》,着力培育新增主体,壮大限上单位数量与质量,培育新增纳限企业100家以上。抓好新企业的跟踪服务。对新开业、新成立的企业做好跟踪服务,通过企业数据监测、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及时解决企业困难诉求,满足条件及时推荐入库。抓好样本单位优化,及时掌握样本单位经营情况,提高限下样本数据质量。切实优化限下统计监测样本结构,从规模、地域、业态等方面不断提高样本单位的代表性。
(五)注重超前谋划,利用项目做好商贸体系支撑。强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充实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库》,着力推进县域商业设施提质、商贸市场主体培育、农村消费市场扩容和农产品上行能力提升,将纳统工作融入项目建设,推动新增落地项目主体及时纳限入统。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加大县市(园区)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引进培育一批数字商务企业,提高电子商务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州党委决策部署,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坚持既抓当前又谋长远,抓好全年消费促进活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坚持系统观念,建立内部协调机制,由专人负责,分解任务协同推进,定期会商解决问题,认真做好经验梳理和活动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量化活动成效,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出台政策措施,争取资金支持,做好成效统计。着力加强统计分析,确保真实全面反映我州消费促进工作成效。调动商(协)会、金融机构、重点企业积极性,带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活动,汇集优质资源,推出促销优惠,提升消费市场热度。
(三)强化宣传推广。深入各市场主体开展促消费稳增长有关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宣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导向,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节庆促消费活动。各县市(园区)及州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对接新媒体平台、电商平台,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客观反映活动成效。
附件:1.昌吉州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行动县市(园区)及相关部门职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