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1日我部共受理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14日(10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报告表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
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02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