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力不力·要达西、鲍颖翠等四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1492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6-04 10:32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10:35 |
文 号 | 克人社发〔2024〕3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克州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经克州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不力不力·要达西、鲍颖翠、杨朝旺、李秦奉等四名同志退休。
不力不力·要达西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4年4月起执行。
鲍颖翠、杨朝旺、李秦奉等三名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4年6月起执行。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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