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4-03-31 16:37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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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2号办公楼;邮政编码:100053;咨询电话:010-88330965)。

    一、基本情况

    2013年3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总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总局办公厅及有关司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总局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以机构组建为契机,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发布平台,拓展发布渠道,及时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总局工作职能,为便于公众查询总局工作信息,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结构更清晰,表述更明确,同时还增加了食品安全有关信息及重点整治活动的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统一管理、分类保障、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网站制度化管理,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保障方案》。此外,还制定下发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总局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新闻发布、科普宣传等工作。

    (二)加强载体建设,创新发布形式。加强总局网站建设,总局网站在网页、保障、管理等方面做相应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丰富了公开的内容,增设了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专栏及建言献策等栏目,在数据查询中,增加了“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食品添加剂许可获证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承检产品”等数据库。

    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趋势, 更好地给公众提供服务,开展了总局网站手机客户端移动APP应用项目,将通过手机APP应用项目主动发布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便捷、实用的数据库查询。加强“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博建设,安排专人每日更新,及时发布重大监管信息,自总局成立以来共发布微博615条,开展微访谈活动4期,粉丝超过314万人。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重点围绕保健食品“打四非”、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监管、药品“两打两建”等重大行动,及时公布采取的措施和整治情况。

    对百姓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敏感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解疑释惑。如针对媒体曝光中药材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发布了《中药材农药污染调查报告》;针对新西兰恒天然公司浓缩乳清蛋白粉检出肉毒杆菌、强生召回案件、乙肝疫苗等突发事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为加强社会沟通,组织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安全用药月”两次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加大了科普宣传力度。

    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四)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机制,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统一审核答复等工作,确保答复质量和答复时限。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按照“公开是原则,保密是特例”的要求,除国家规定的涉密和不宜公开事项外,一律公开有关信息,维护社会的知情权。

    (五)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公开。统一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标准,明确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办须知和形式审查要求,并在网站予以公开;实现了通过互联网同步实时公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受理、审批、制证、送达工作进度和送达信息(包括EMS邮寄编号),方便了申请人及时了解申请项目受理的有关处理和进展情况;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在受理大厅开展咨询服务,专设对外服务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发布药品注册年度报告,对全年的药品注册受理、审评和审批的总体情况进行了阐述,方便医药研发企业及时调整研发思路,提高研发水平。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自总局成立到2013年底,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86条。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动态类信息1819条,占38.8%;公告通告类信息756条,占16.1% ;行政许可类信息1249条,占26.7%;法规文件类信息216条,占4.6%;专栏及综合管理类信息585条,占12.5%;人事类信息25条,占0.5%;征求意见类信息36条,占0.8%。截至2013年底,已通过总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基础数据库43个,数据量为166万条;进度查询数据库7个,数据量为84万余条;英文版数据库3个,数据量为94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自总局成立到2013年底,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8件。其中,88件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以书面形式回复;其他70件业务咨询,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回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总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自总局成立到2013年底,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3件,其中经与申请人进行政策解释和解读,申请人撤回申请7件;维持被申请人行政行为5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1件。

    2013年总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法规制度不完善,信息资源分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2014年,总局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和热点问题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公开,并通过多种载体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满足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需求。

    (二)创新信息发布方式方法。加强总局网站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内容和功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推广应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手机APP应用,及时推送有关信息,使之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受理、处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的界限,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责任编辑: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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