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涉及四川省710户电信业纳税人。“营改增”实施后,四川省电信业相关纳税人将不再按统一的3%税率征收营业税,而是实行差异化税率征收增值税,语音服务等基础电信服务按11%税率缴纳增值税,短信、彩信、电子数据传输等增值电信服务按6%税率缴纳增值税。 四川省电信业“营改增”纳税人共有710户,其中391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上述差异化税率征收增值税;其余319户纳税人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的税率,与原营业税税率相同。 四川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电信业的纳入,将使增值税链条进一步完整,电信业增值税发票抵扣将进一步增加,有利于下游企业发展,释放更多税制改革红利。 从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来看,企业短期内可能会税负上涨。四川移动相关负责人明确,移动公司现有的各类套餐和资费标准都将维持不变。电信、联通也表示,不会通过提高现有资费标准来向用户转移税负。 电信业纳入“营改增”是继去年8月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和今年1月铁路运输业、邮政和收派业先后纳入试点后,“营改增”的第三轮行业扩围。(记者 陈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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