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企业负担问题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对企业带来的压力更加凸显,如不妥善解决,可能经济稳定增长的大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活力,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引导工作,2014年7月29日16时,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巡视员景晓波、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和财政部综合司副巡视员孙燕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详细介绍《通知》的背景、核心亮点及落实步骤,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通知》核心亮点: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的清单制度 景晓波认为,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是《通知》的核心和亮点所在。所谓清单制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以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等为依据,最大限度减少和规范政府管理的行政管理方式,体现法治的基本精神,即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具体来说,即《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内的涉企收费,逐步减少项目数量;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孙燕指出,现行的收费项目目录管理制度存在更新不及时、查询不便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财政部拟改进和完善收费基金项目的公示制度,将现在按年度一年对外发布一次目录的做法改为常态化的公示——凡是有政策调整就会即时更新,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还要建立独立的项目清单,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也要按照相关的要求,抓紧完善本地区的收费项目目录公示制度,以便企业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方便、清晰和及时地知晓各项涉企收费的政策内容和实施情况。 张海英进一步补充了发改委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做好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方面的三项安排:一是对目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地梳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要求,继续推动放开政府定价管理的服务性收费;二是对确需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对外公布,增强收费管理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建立收费政策后评估,特别是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企业最关注:切开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收费的联系 现在企业对一些中介机构依托行政审批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技术审查、评估论证、资格鉴定、专家咨询等服务,支付高额费用的问题,反映较大。针对这一点,张满英表示,表面上看是属于收费不规范、收费比较多,但是进行深入分析就会看到,实质根源是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不到位所致。因此,《通知》提出,要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的措施,核心内容就是要切开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收费的联系。 具体措施包括:首先,清理取消。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项目,最大限度减少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其次,项目公开。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同时,公开涉及收费的前置服务项目,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第三,目录管理。对于个别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前置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严核成本,制定价格。第四,规范行为。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严禁其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一经发现要坚决曝光,严肃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在谈到现实中中介组织截留行政审批改革红利的问题时,景晓波举例说,企业反映参加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商会等社团组织数量普遍有10-20家,有的甚至多达40-50家,每年每家会费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企业苦不堪言。为此,工信部正联合民政部等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相关的规范措施。总体思路是要随着深化改革,从深层次解决行业协会管理体制问题,进一步推动政社分开,从人员、职能、资产、财务等方面将协会和政府的关系真正切开;进一步明确公务人员不得在协会兼职,不得收取任何报酬;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的经营活动,制止协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 为小微企业增活力:建立支持长效机制、坚决制止“三乱”行为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活力所在,但当前小微企业和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主要原因是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张满英表示,这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目标是稳增长、激发市场活力,特别要求要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将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 下一阶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涉及小微企业收费行为的整顿和规范;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针对小微企业的收费优惠政策,使小微企业充分知晓政策、真正得到政策实惠。 针对企业面临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三乱”问题,景晓波表示,有关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其他违规收费行为,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是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或是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中介服务费等,责令限期改正;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完善举报渠道。将在工信部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的举报电话、传真和邮箱,并在企业负担调查平台上建设网上举报的平台。(向思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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