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遭遇旱灾,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日前,省人社厅下发《关于组织受灾农民外出务工抗灾自救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受灾农民外出务工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加收入。 通知要求各地依托乡镇、村人社工作平台,结合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根据本人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岗前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力争做到受灾群众每户至少有一人转移就业。 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组织受灾农民用工招聘活动。9月底前,市、县人力资源市场至少组织2场农民工专场招聘活动。发挥农村“半小时经济圈”辐射作用,与辖区内工业园区、商贸集中区等用工单位对接,优先安置受灾农民就业。加强劳务合作,依托域外劳务输入基地和重点企业吸纳受灾农民就业,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岗前培训,及时输送到岗。以受灾农民为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确保灾民尽早就业。开展“送技能下乡”活动,组织定点培训机构把培训班办在受灾乡村,方便农民就地参加培训。 制定落实鼓励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就业创业。鼓励受灾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申请自主创业的贷款人予以优先受理,增加贷款额度,降低准入条件。同时,鼓励当地企业吸纳受灾农民就业。对吸纳受灾农民就业的企业,比照吸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对受灾农民参加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记者 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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