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预算资金装上安全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4-09-02 11:18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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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至此,历经十年、两届人大、四易其稿、征求30余万条意见的修法旅程终于画上句号。

    修改后的《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不过,与预算相关的话题并没有就此结束,尤其是新《预算法》中关于“财政专户”的设定让众多学者忧虑颇多。“财政专户”通常指国库管理之外的非税收入、专项基金等,它们不经中国人民银行,而是财政部门直接和商业银行对接。

    从现实的角度看,财政专户确实有其合理性的一面。比如税收收入等可以方便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支出预算,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收入则不能全部交给政府去安排,还有一部分需要专款专用的基金,这都需要设立财政专户。

    有学者估算,全国各种财政专户目前大约有18万个,专户内沉淀资金约3万亿元。诚然,这些资金在国计民生领域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不少学者都强调,这部分资金在各级财政部门容易成为“小金库”和腐败丛生的土壤,实践中出现不少这样的案例。也正因为如此,有种观点强调干脆取消财政专户。

    不过,公开消息显示,新法保留了财政专户,但增加了财政专户必须“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才能设立,同时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这样的限定条款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者的担心,但该领域出现腐败的概率依然不能掉以轻心,整个预算体系都需要更多配套制度,实现公共资金的安全有效。

    首先,财政专户的监管条款还应该细化。根据惯例,修法之后,其对应的行政法规也会进行相应的修改。《预算法》修改,其对应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也面临修改。在这部法规中,就应该强化对财政专户的监管,将设立的标准、监管的程序和责任等规定得更加清晰和富有操作性。将来制定的《国库管理条例》也应该通过细密的法网封堵可能出现腐败的漏洞,同时还要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其次,预算监督必须借助透明化的手段。无论是国库资金,还是财政专户,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都会进行监督,人大、政协等系统也能有所约束,但是它们的力量总还是有限的,唯有依靠透明化的手段,通过预算信息公开,鼓励全民参与进来,才能够实现最佳的监督效果。正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3月所言,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

    再次,预算的违规违法责任必须得到严格追究。《预算法》被称为“经济宪法”,但在追究违法责任上往往与其地位不相匹配,预算的权威性也没有得到充分尊重。本来预算是人大审议通过,但在实践中常常遭遇政府随意调整,一些“拍脑袋”项目就此轻松上马,给地方带来巨大的浪费和严重的后果。财政专户衍生的“小金库”等问题年年成为审计的“牛皮癣”,原因也在于追究责任不彻底。此番修法强化了对违规调整预算的责任追究,公众期望能够通过一些典型案件的查处,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尽管此番《预算法》的修订还没有能尽善尽美,财政专户等领域可能还存在腐败风险,但修法的方向是民心所向,这是值得肯定的。总体而言,政府所有收支都应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同时,严格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最终实现预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意。(田享华)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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