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预算晒“国家账本” 财税体制改革打响头炮

2014-09-04 12:35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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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什么用得着‘藏着掖着’的,除涉密信息外,所有的预算都必须公开!”9月2日,李克强总理在其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斩钉截铁地表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公开预算,接受人民的监督。

  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石。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建立与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政府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李克强强调,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自我革命的财税制度改革,“首先触动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利益”。

  政府预算的公开与透明,既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题中之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仅仅两天,李克强总理就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收支规范透明的相关意见。一位列席会议的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上称,这不仅体现了国务院的工作效率,也充分体现了“重大改革举措于法有据”的执政理念。

  新一轮预算改革旨在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表明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按照修改后的预算法,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举债规模须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这势必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重要作用。随着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框架的逐步清晰,以预算改革、税制改革以及财政改革为重点的财政体制改革将让中国驶向改革深水区。

  财政是政治与经济改革的交叉点,从启动预算法制化开始,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及其他领域的改革拓展更大空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改革能否实质性前行挺进,撬动深层的固化利益格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成为一个关键的突破口。

  这场预算制度改革,对于包含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财政收入已超20万亿元的中国来说,意义重大,是一个新的起点,将开启我国迈向现代财政制度的“新时代”。

  过去实际上,除公共财政预算外,三类预算的收支均由不同政府职能部门掌控,犹如它们的“私房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表示,预算公开是全面公开,既包括中央预算,也包括地方预算,不但政府预算要公开,部门预算也要公开。

  新的预算管理制度既不搞“私房钱”,更不搞“账外账”。接受中国网财经采访的多位专家指出,过去由于不能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统一制度框架,人代会对政府预算的审批就只能是“区别对待”式的。既不能将全部政府收支关进“统一”的制度笼子,本属同一性质的各种政府收支运作也就难免“政出多门”。

  预算的公开透明是实现“阳光财政”的第一步,如何晒“国家账本”?公众的监督显然必不可少。李克强指出,“财政的钱怎么花的,干了什么事,都要让老百姓知道,花得合不合理要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制度,不仅能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制度反腐”方面,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李克强对与会的各部门负责人表示,“预算不仅要全面公开,还要经得起人民的质询,回答得了群众的疑问。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如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盘活存量是新一届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若干年来,很多财政资金在各部门、地方的账上“打呼噜”,有些已经沉淀了10年、甚至20年,造成巨大的浪费。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滥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唤醒”那些常年沉睡的资金,提高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率。

  李克强严令要对各单位的“小金库”、“私房钱”开展清理整顿,坚决堵住公共资金的“跑冒滴漏”。

  要通过预算硬约束,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依据新修改的预算法,允许地方依法适度举债,但要纳入预算管理,不得将债务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李克强就此强调,要通过改革堵“偏门”、开“正门”,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勒紧债务风险的“缰绳”。他特别指出,要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为经济社会发展出力。

  预算是财政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专家指出,我国要构筑坚实而强大的财政基础和财政支柱,要依托于科学的财税体制,科学的财税体制又必须要建立在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上。

  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撰文指出,中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在预算管理上,力争做到预算完整,公开透明,科学有序,执行有效,纪律严明。新预算法反映了上述现代预算管理的基本要素,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点是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其中税制改革、预算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是新一轮财税改革的三大期待。对此,业界的普遍共识是,预算制度的改革也是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的前提。因为预算改革是要解决财政收支的合理、合法问题,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税制改革,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就能顺理成章解决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整个财税改革中预算制度改革要先行。

  现在,伴随着新预算法,新一届政府再一次勇立潮头,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抓手,在改革的深水区攻坚克难,一路疾行。(记者  邹光祥)

责任编辑: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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