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陕西省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旅游条例》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听取提高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比例和扩大征收范围的汇报。 会议指出,根据上位法调整和发展需要,对陕西省2005年颁布的《旅游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十分必要。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行业自律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旅游管理服务机制,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才培养等的投入,提升旅游产品品质和内涵,依法规范旅游市场,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调整完善“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做好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奖励、新生人口登记、孕产期保健等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会议决定,对《旅游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决定,从2016年起,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范围扩大到除金融企业之外的省属国有企业,其中资源型和一般竞争型企业分别按20%和15%征收,文化转制企业和承担相关公益职能的企业按10%征收,粮棉储备等企业暂缓征收。(记者 杜朋举 见习记者 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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