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山西省财政厅积极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有效性。 为了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出最大效力,省财政厅着力从四方面创新资金管理机制。一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除保障中央和省确定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重点工作涉及资金外,综合考虑农村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财力和绩效考评结果等因素,采取项目、资金、任务、责任下放到县的办法,调动县级扶贫开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突出保障重点工程。今年,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5亿元,新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后续奖补资金8400万元;安排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项目贷款贴息资金1.66亿元,千村万人就业计划和职业农民培训5000万元;安排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试点资金2亿元。三是积极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将建档立卡工作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识别规模。今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完成建档立卡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工作。四是启动金融扶贫试点。在兴县、临县、岚县、岢岚、静乐、五寨和神池七个县范围内启动金融扶贫试点工作。初步计划每县注入一定规模的省级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按照1∶8的带动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向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发放贷款,帮助贫困农户通过发展生产,脱贫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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