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随着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知识产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国家创新的力度和强度,激发知识产权申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对我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拥有量实现跨越式增长,从2002年至今,我国年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十年稳居世界首位。截至2013年底,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82.5万件,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一。这说明以企业为代表的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能力逐步提高,有效激发了创新活力,国际影响力也在逐渐增强。 但从另一方面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仍不完善,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和拥有量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尤其是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体现原创性的发明专利仍然比较少,技术含量比较低。第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较薄弱,尤其在一些中外合资企业中新开发知识产权归属、转让核心技术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第三,一些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还比较突出,尤其在网络购物中,一些仿制国外品牌的电子产品、服装、消费品等在市场中占有一定销售份额,既影响了我国维护知识产权国际形象又压制了我国本土企业的竞争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要求进一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有助于点燃知识产权的火种,实现创新价值,释放社会创造的活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 这次常务会出台的政策具体包括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创造,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级体系;促进专利、版权、商标新品种等的创造和运用;降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护费用;建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这些具体政策付诸实施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我国企业创新创造能力,提升企业内在发展动力,使其在国内国际市场更具竞争优势。同时加大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力度也是惠民生的具体体现,无论商品价格高低,让每个消费者都能买到货真价实的物品,买后不后悔、不被坑,维护其切身利益。 可以看到,我国将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让知识产权在依法治国理念下更好的发挥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激发企业创造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支撑。(郭晓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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