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试验田和开放排头兵作用,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意见》指出,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明确新形势下的发展定位,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绿色集约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意见》明确,新时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定位要实现“三个成为”,即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在发展理念、兴办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完成“四个转变”,即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的原则,要求强化约束和倒逼机制,细化完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意见》强调,一方面要继续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规范发展,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力度。同时,从提高投资质量和水平、带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加快人才体系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提高信息化水平、鼓励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范招商引资、完善综合投资环境等方面构建了鼓励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化对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