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省法治财政建设,青海省财政厅今年5月出台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实施意见,率先在青海省各级政府部门中启动了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 《意见》明确了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财政科学决策、推进政务公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强化行政问责、全方位监督等八项工作任务。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青海省财政首批选择在西宁市和三个县区财政部门开展第一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工作。 10月份,青海省财政厅邀请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示范地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西宁市财政局以完善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在指导所属试点区县财政局的基础上,对财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了权力公开运行流程图,确保财政行为的依法依规开展,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海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自行选择门源回族自治县作为示范点建设,制定了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青海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日前告诉记者,下一步,青海全省财政部门将上下联动、以点带面,狠抓落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全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记者 卢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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