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赵超)《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29日对外公布,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投资项目审核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目前我国对投资项目采用审批、核准、备案三种管理方式。其中,审批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中,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实施核准,目录外的则进行备案。今年11月,随着新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发布,大幅度取消下放了核准项目,中央层面核准项目比上一次又减少40%,进一步扩大了企业投资自主权。 但在实践当中,部分企业反映,投资项目核准仍然存在前置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依附于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突出问题。 根据相关部门规章,企业进行投资项目核准需要向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附送城市规划、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的审批,分属于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多个部门。同时,申请报告应包括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等内容,这些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来完成。 “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着多头对下、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的现象,客观上影响了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说。 对此,工作方案提出继续精简与项目核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今后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今年年底前,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将公布取消的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手续。 中介服务有时也成为一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中的绊脚石。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政府核准的项目确实少了,但企业要做的评估评审项目仍然很多,林林总总的前置服务耗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日前发布的《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指出,部分行业协会垄断着行政审批的前期资格选拔、审计、评审等职权,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了盈利。 为解决这一问题,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规范中介服务——编制行政审批所需申请文本等工作,企业可按照要求自行完成,也可自主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行政机关不得干预。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服务费用并纳入部门预算,严格限定完成时限。 建立健全完善配套的投资管理统筹协调体制与机制,是解决现存问题的关键。张占斌指出,“应当明确国家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企业之间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政策配套与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日前表示,明年要抓紧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确保2015年底前实现纵横贯通的网上并联核准、联动协管。 纵横联动,不仅会提高效率,还能确保监管到位。工作方案提出,建立协管体系,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建立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将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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