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3月28日电(记者 张逸飞、吴箫剑)记者日前从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获悉,由中央下达辽宁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目前已全部下拨至各市,以确保农民在即将开始的春耕备耕中使用农机顺利生产,且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也较去年更为细化。 辽宁省农委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处对此前由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解读。总体来说,今年农机补贴政策较去年操作性更强。 首先,补贴对象确定更加直接。补贴对象由“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第二,优先保障普惠制机具补贴资金需求。中央财政资金优先、重点补贴能满足公共需求和体现国家战略目标的机具品目。各地在确保普惠制机具补贴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非普惠制机具的补贴操作。 另外,今年将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机具敞开补贴。2015年,选择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部分或全部机具品目敞开补贴,主要包括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喷粉机、动力喷雾机等。 据了解,今年辽宁省农委要求全部公开购置补贴信息。省级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公开补贴机具的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检验结果等信息。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市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实施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办理要全部纳入县(乡)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