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9月23日电(记者 罗捷)辽宁在全国率先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近日又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实行市场禁入等措施。 近日出台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将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土地供应、进出口、出入境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实行市场禁入制度。 此间专家表示,辽宁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强化了税收征管、信用惩戒、市场退出等方面的部门联动,提高了商事制度改革的协同性。 截至今年7月底,辽宁省共核发“一照三号”营业执照70802张,保持了较高的准入效能。一个窗口办理、一套表格申请、一套材料申报、一次办结三证,减少了企业办事时间,由过去1个月左右缩减到8天以内。 另外,辽宁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收费、年检和有效期制度,不再要求公司向税务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降低了创设成本。仅免除组织机构代码收费一项,以去年辽宁全省新设企业计算就达1500余万元。 辽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受到企业的欢迎。沈阳地铁兴华地下商业街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宋林林表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降低投资创业成本,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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