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29日晚间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已于日前对首批8宗违法减持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罚款总计2842万元,共涉及4名自然人股东、5家法人股东及法人股东的8名责任人。 证监会近期集中力量依法查处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这次公布的8宗案件中,违法超比例减持金额最高达1.83亿元,违法减持比例最高达3.83%。接到事先告知书后,1宗案件当事人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 证监会表示,涉案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大比例减少的事实,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在尚未披露之前,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信息优势,应当依法戒绝交易,否则不仅侵害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强调,该类案件中当事人当披露不披露,当限售仍减持的违法行为,是对法定义务和诚信准则的公然违背,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极大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必须依法受到应有的惩处。 当日,证监会还披露了11起违法案件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3宗内幕交易案件、4宗操纵证券期货案件、1宗欺诈发行案件、2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和1宗传播虚假信息案。(记者 许晟、赵晓辉) |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