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期间,群众出行、出游增多,为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有序的环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专门下发通知对做好旅游景区、大型活动安保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全面强化各项安保工作措施,特别是在旅游景区游客较多、治安情况复杂的部位和路段,要设立安全指示、警示牌,增设报警点和求助电话,增加巡逻力量,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疏导工作,及时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还就群众旅游观光、参加大型活动及驾车出行安全防范等发布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出游、出行不忘自身安全,充分享受快乐假期。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十一”长假安全提示 1、参观游览时,请按顺序排队,随客流行进,遇有桥梁、涵洞、陡坡时,不要抢行争道,要相互礼让,照顾老人及儿童。 2、到山岳型景区游览,要按照顺序上下山路,不要抢行争道;到湖泊型景区游览,不要跨越隔离栏杆,注意防止落水。 3、参加大型活动时,请自觉接受安检,请注意现场引导标识。遇有紧急突发情况,请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并及时拨打110。 4、参加大型活动遇有局部人员拥挤时,要减少停留时间、绕道而行,不要好奇围观。 5、在拥挤人群中行走时,要时刻保持平衡,不要去捡拾丢失的物品、踩掉的鞋子,以免被挤倒发生危险。要与大多数人前进方向保持一致,不要试图超过别人、更不能逆行。 6、驾车出游离车时做到“三查”:查车窗、车门有否关好锁牢,查车内是否存放贵重物品,查车辆是否停放在正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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