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吕锡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插手原任职地方的人事安排;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侈、贪图享乐。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吕锡文身为中央候补委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吕锡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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