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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专项整治78个自然保护区矿区

2016-05-23 08:58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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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广西将在2017年1月前,对全区78个自然保护区的矿区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日前已获自治区政府同意。

据介绍,本次整治的主要任务,一是核实全区78个自然保护区内探矿权、采矿权情况,调查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环境状况。二是依法逐步处置保护区内已设置的商业性探矿权、采矿权,在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退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三是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打击违法勘查开采行为;四是加快绿色和谐矿山建设。

记者获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对非法开采活动屡禁不止的地区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加大对重点地区、易污染矿种的隐患排查和违法勘查开采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核查打击德保、那坡、靖西、平果、田东、田阳、扶绥、江州等县(市、区)铝土矿非法勘查开采,桂平、平南、北流、容县、岑溪、苍梧、藤县、富川、八步等县(市、区)稀土非法勘查开采,南丹县多金属非法勘查开采,田东、田阳、右江、罗城、合山等县(市、区)煤矿非法勘查开采,以及大新、天等、靖西、德保、武宣等县(市)锰矿非法勘查开采等行为。

据了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财政、审计、发改、环保、工信、安全、林业、公安、纪检等部门支持配合,共同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从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开发,加快治理,有序退出,构建矿区生态环境少破坏、快恢复的机制,促进矿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李欣松)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实习生 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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