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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医疗费增幅不超10%

2016-07-21 08:28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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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计委解读今年医改工作要点
今年全省医疗费增幅不超10%

日前,省政府出台《广东省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简称《要点》)。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就《要点》进行了解读,透露了不少惠民消息。

《要点》提出,广东将申请成为综合医改试点省。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增强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国家去年开始推行综合医改省级试点,第一批试点4个省,今年推进到11个省。“启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意味着医改组织领导将更加强有力,改革推进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国家层面明确的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将坚决推进。聚焦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难点,强化‘三医’改革联动和政策衔接,加快形成符合省情、具有示范价值的医改模式。”

《要点》中提到的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群众最关心的话题。省卫计委透露,国家提出2017年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我省要求今年内就达到,年内人均门诊和人均住院费用增幅要控制在10%以内,并对各地和各级医疗机构提出了控费目标,将定期对各地级以上市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

为缓解“大医院门庭若市,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状态,《要点》指出,广东将在全省全面推行分级诊疗试点,推广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省卫计委表示,“十三五”期间医改的目标,是要实现每个家庭有一名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

省卫计委透露,广东将实行所有类别的医师及护士第一执业地点报备制、省域注册制、多点执业注册网络备案制。目前,《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修订)》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不久将公布实施。(记者/李秀婷 通讯员/粤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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