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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7-2020)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09-07 10:07 来源: 体育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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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根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体青字[2014]75号)文件精神,将在全国各级各类体校中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7-2020,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式

本周期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自评、复评、统评均在网上完成,各单位可登陆体育总局网站,在青少司专栏相关链接中点击进入。

二、 认定程序

(一)体育总局依据里约奥运周期内各省(区、市)运动员取得的大赛成绩与青少年运动员在训规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新周期“基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各申报学校须于2016年9月23日前完成自评工作。

(三)各省级体育部门须依据名额分配表,于2016年10月14日前完成对本省(区、市)申报学校的复评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于10月21日前报体育总局青少司,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本省(区、市)体育局复评工作报告。

2、本省(区、市)申报“基地”学校情况汇总表,并将申报学校进行排序(见附件2)。

(四)体育总局将于2016年11月至12月中旬开展统评工作,并于2016年12月底前公布本周期“基地”认定结果,并结合基地申报实际择优命名一批“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认定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省(区、市)体育局依据分配名额满额申报,区县级体校和单项体校大赛成绩申报标准可适当放宽,同时将所属申报学校进行排序,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各省(区、市)体育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总局二十四条具体措施细化办法,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基地认定办法,实事求是地开展本地区复评工作。

(四)总局在统评阶段将对有争议的体校进行重点检查,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体校,体育总局将视情况取消其“基地”申报资格,严重者将在全国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所在省(区、市)所有体校申报资格。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联系人:远 洋

电话:(010)87182036

附件:1.新周期“基地”名额分配表

      2.申报“基地”学校情况汇总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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