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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6-09-14 10:42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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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个工作日内公开

●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今后,政府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民生领域的政府数据集中向社会开放……我省刚刚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务公开,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记者9月13日获悉,我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会议公开和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省、市、县级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和文件。推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我省将建设省级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中向社会开放。政策解读有了更高的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市县级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同时,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回应关切,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此外,我省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记者 黄继妍)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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