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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并轨工作

2016-09-30 11:08 来源: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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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3个地州、市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试点,明年上半年完成制度并轨。这是记者从9月28日召开的自治区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自治区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列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出台了《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按照循序渐进、成熟一个、整合一个的原则,分启动准备、双轨过渡、平稳并轨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并选取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密市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进行试点。

按照整合工作时间表、路线图,试点地州、市要抓紧实施整合,尽快启动双轨运行,明年初完成制度并轨,最晚2017年6月全部完成;其他地州2016年底前出台整合工作方案,2017年启动双轨运行,2018年初全面完成制度并轨。

会议要求,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既要考虑制度的公平性,又要保证基金的可持续,把城乡居民最为关心的筹资标准和保障待遇问题衔接好。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守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同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整合,同时做好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衔接,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发挥商业保险作用,构建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会议强调,整合期间,政策上要先双轨运行,再并轨统一,保证各项政策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不能出现大的起伏。充分考虑扶贫攻坚需要,对困难群体要有保障。要完善信息系统,加强经办服务,确保经办业务不中断、待遇领取不受影响、基金信息安全运行,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周到的医保经办服务,待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后,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充实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管理服务要向乡村下沉,发挥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的作用。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李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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