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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 全部完成归集公示

2016-10-10 11:37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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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截至9月末,我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已全部完成归集公示。今后,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将实现互联共享,所有记录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公示的信息,各部门都可以自由查询、批量定制、全量使用,部门之间也可按照相互约定内容和标准,彼此共享其他有关信息。

政府部门涉企信息,主要指各级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

按照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凡依法应向社会公示的涉企信息,均应通过公示系统,按照标准的格式规范提交和记录于相对应的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各级政府部门负责本部门涉企信息项目的梳理确认,并进行动态更新,在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供查询的同时,也可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省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的基础保障。

为防止涉企信息滥用,我省将建立信息公示责任制度,制定数据使用管理机制,明确使用管理职责、人员、权限、流程等,杜绝信息归集公示的随意性。同时,省工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在今年底前组织考核验收。 (记者 孔爱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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