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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实施绿色供应链地方标准

2016-10-12 09:20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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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服务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建设,推动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市市场监管委按照“统筹谋划、分步推进、急需先定、有序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了“百项绿色供应链标准工程工作方案”。其中制定的基础类地方标准《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要求》(DB12/T 632-2016),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2/T 662-2016)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化是实现供应链“绿色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引领、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技术保障。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发布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地方标准。《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要求》从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组织环境、领导作用、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价和持续改进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结构完整、内容科学,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是组织贯彻落实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实施指南,对其要求和要点进行诠释,对实施路径和方法提出指导性建议。

这两项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推动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推进绿色供应链第三方评价、开展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提供了基础保障,对于指导建立、实施和评价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天津作为首个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示范中心,在绿色供应链研究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将为绿色供应链的研究和发展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绿色供应链背景资料:

绿色供应链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提出,它以绿色制造理论和供应链管理技术为基础,对产品供应链各环节上下游企业协同改造,实现产品在原材料、生产、包装、物流、使用、回收、再利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对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从而达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

2014年11月11日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发表《北京宣言》,积极评价亚太经合组织绿色发展高层圆桌会议及《亚太经合组织绿色发展高层圆桌会议宣言》,呼吁各经济体加倍努力,实现各经济体协同健康发展,实现经济和环境双重利益,挖掘绿色经济,走绿色、循环、低碳和高效发展之路。并同意建立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批准在中国天津建立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示范中心。

天津市政府颁布《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建设方案》,以天津示范中心建设启动工作为起点,以天津自贸区、“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以加快工作机构发展为抓手,以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域为载体,以政策制定、标准研制和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构建APEC绿色商品采购和绿色服务贸易基地。2015年6月16日,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在天津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

标准化是推动绿色供应链管理的重要基础之一,是将绿色供应链理论、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可实施的具体行动的催化剂。加快绿色供应链标准化研究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绿色供应链标准的研究,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完整的标准体系。为此,需要建立健全天津市绿色供应链标准化研究机制。

为配合天津示范中心的建设工作,天津市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天津市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标准化工作方案》,方案初步拟定了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结构框架的初始构想,明确了绿色供应链标准的重点任务及分工,着力推动绿色标准整体工作格局的构建。

2015年12月28日,天津市绿色供应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委员大会在津利华大酒店隆重召开。技术委员会共有委员45人,下设6个分委员会,由来自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的专家学者组成,秘书处承担单位为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2016年4月,天津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天津市实施百项绿色供应链标准工程工作方案》,并围绕绿色供应链管理、第三方评价、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开展绿色供应链标准制定工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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