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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两市对口帮扶河北省张承环京津相关地区工作方案正式印发

2016-10-19 20:16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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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京津两市对口帮扶河北省张承环京津相关地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京津两市对口帮扶河北省张承环京津相关地区工作。

《工作方案》明确了对口帮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结对关系,确定了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深化产业经贸合作、加强生态环保合作、推进干部人才培养交流等帮扶重点,从建立帮扶工作机制、编制帮扶规划、加大中央支持力度、筹集帮扶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宣传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夯实结对、深化帮扶。综合考虑地缘关系、帮扶方财力状况、受帮扶地区发展水平以及双方合作基础等因素,《工作方案》确定北京市对口帮扶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涿鹿县、赤城县、崇礼区、怀来县和承德市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天津市对口帮扶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县、隆化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县。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可根据地理接近、流域相关、财力强弱搭配和优势互补等原则,细化确定县区层面帮扶结对关系。《工作方案》明确京津两市本着量力而行、加大支持的原则,在统筹用好已有帮扶资金的基础上,积极筹集新增资金。河北省要相应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相关县区发展,配合帮扶方开展相关工作。

突出重点、精准聚焦。综合考虑充分发挥帮扶双方比较优势,针对受帮扶地区发展实际,《工作方案》确定了4项帮扶重点任务。一是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受帮扶县区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贫困村水、电、路、通讯、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深化产业经贸合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京津冀产业协作和转移对接,帮扶双方重点在农产品加工、批发零售、生物医药、特色轻工、生态旅游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优先推动绿色清洁产业向贫困县转移。鼓励受帮扶县区与京津两市大型商贸企业开展“农超对接”。鼓励企业通过吸纳贫困户直接参与、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三是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坚持生态保护修复与脱贫致富相结合,本着生态同建、投入共担、持久保护、协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合力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强水源涵养和水环境治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四是推进干部人才培养交流。鼓励京津两市与受帮扶县区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工作。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交流计划,重点支持受帮扶县区培养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推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交流和科研合作。围绕促进就业和精准扶贫,京津两市与河北省建立劳务合作对接机制,建设合作培训基地,加强劳动力职业培训。

落实责任、确保实效。为充分调动帮扶双方积极性、主动性,《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北京市、天津市勇于担当,会同受帮扶方编制帮扶规划,做好与受帮扶县区专项扶贫规划的衔接,报本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积极引导本市有关县区、部门、单位和企业共同推进帮扶工作。河北省受帮扶地区各级政府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营造良好投资合作环境,主动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分工,指导有关方面做好帮扶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在制定行业专项规划和政策时,对河北省受帮扶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予以倾斜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分析与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政府建立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明确对口帮扶牵头部门,强化项目计划管理和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做好对口帮扶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和跟踪督查,积极推动京津冀三省市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推动建立工作机制,编制对口帮扶规划,细化区县结对关系,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考核监督机制,确保到2020年推动受帮扶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强,与全国其他地区一道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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