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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省级文明家庭创建工作

2016-10-24 09:02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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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文明委下发《关于推荐表彰首届陕西省文明家庭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省级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并计划表彰50户首届陕西省文明家庭。

各市和省级部门推荐的陕西省文明家庭,需撰写3000字的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进行推荐。可以优先从省级党群机关及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表彰的五好家庭、“最美家庭”、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劳动模范、杰出科学家、航天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体育运动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企业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综合考量、择优推荐。省文明办将会同省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市、省级有关部门推荐的省级文明家庭候选家庭进行审核,并报省文明委最终审定后进行表彰。(记者 赵波)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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