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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三公”经费和权责清单公开

2016-10-27 09:33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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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三公”经费和权责清单公开 走在全国前列
县级以上“三公”经费公开面达100%

记者从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了解到,目前,我省县级以上财政和预算部门已全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公开面达到100%。我省在“三公”经费公开、权责清单公开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决定》,我省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改革,明确了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自2014年启动编制工作以来,截至2016年6月底,省级、8个市(州)、46个县(市、区)政府部门的“两个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全部提前完成。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对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切实做到了“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从2012年起,我省逐步扩大了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侧重加大了对“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突发事件、食品药品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在内容上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基本做到了“依法公开、全面公开、主动公开”。在“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中,省财政厅及时下达《关于做好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省级部门决算公开主体、内容、时间及方式,并将公开内容细化到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记者 花木嵯)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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