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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布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2016-11-02 13:01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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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找工作时岗位更多更充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翻一番,全省人民群众的腰包会更鼓……近日,省人社厅公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全省人民群众描绘美好民生蓝图。

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通过实施就业优业战略,给求职者提供更多岗位,从而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到“十三五”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府将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同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保障机制将得以完善。

对农民工和其他重点群体就业,《规划纲要》也明确:对农村劳动力采取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转移就业方式促进就业。做好退役军人、藏区和彝区“9+3”学生就业工作,“9+3”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对大龄、残疾、低收入家庭、长期失业等困难人员,加大就业援助力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社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全省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措施。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到“十三五”末,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十二五”期末基础上翻一番。

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探索建立门诊费用统筹。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定期调整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

《规划纲要》确定了不同群体调整收入分配机制的方式。

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将全面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对民营企业人群和技能人才,将重点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使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值达到全国总体水平。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和健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规范奖励性补贴,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改革性补贴。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记者 刘春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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