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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局约谈15家电商平台 “双11”不得先涨价后降价

2016-11-03 13:46 来源: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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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临近,各电商平台的宣传促销正盛,预售、打折、红包、返现等活动让人眼花缭乱。2日,省工商局约谈苏宁易购、京东商城、途牛旅游网、同程旅游网等15家电商平台,提出了不得刷单、不得先提价后降价、不得降低商品质量、不得增加限退条件等10项要求。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每年“双11”期间,当电商平台的集中促销结束后,消费者的维权纠纷也迎来高峰,维权内容集中于快递、商品价格、退货等。

针对当前电商平台的宣传促销活动,省工商局表示,电商必须在促销活动页面的显著位置以显著方式告知促销期限、方式和规则,同时诚实展示产品情况、信用状况、评价等,不得刷单和炒作信用,必须诚实公布商品的成交量、成交额,诚实反映用户评价。

“先提价后降价”等现象,是近年来“双11”促销时网店惯用的手法。省工商局表示,近期将加强对促销活动实施者的经营资质、身份信息排查,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对网络商品质量进行抽检,防范部分经营者“先涨价后降价”欺骗消费者。同时,督促商家不得因促销而降低商品质量。

针对售后维权纠纷,省工商局在约谈时表示,电商平台商家应该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法定义务,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规则。

“全省组织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以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为整治重点,并延伸至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领域。”省工商局网监处人士表示,今年前9个月,已经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539件,罚没款总额1482万元,案值216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件。

该人士同时表示,今年“双11”期间,省工商局将对在线购物平台、在线旅游平台实施在线实时监控。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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