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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

2016-11-18 09:50 来源: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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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区自11月18日起,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今后,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两证整合”是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11月9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发改委、法制办6部门共同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实施方案》,确定我区11月18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

据悉,此次“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实行,涉及全区133.2万个体工商户,占全区76.9%的市场主体。通过“两证整合”登记模式,将由工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核发一照、信息共享”。通过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模式,为公民从事个体经营提供便利,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记者 冯雪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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