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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税12月1日起全面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

2016-11-25 10:51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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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杭州意丰歌服饰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高洪在湖州国税直属分局咨询政策时,无意中向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反映自己当天还要赶到杭州办理财务备案业务一事,工作人员得知后立即将高洪引导至办税服务厅,向他详细宣传了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的相关政策,并辅导他填写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的相关资料,不到10分钟,窗口人员便为他顺利办结了该笔业务。“这个省内通办真是太方便了,本来以为要跑趟杭州,没想到10分钟就在湖州办成了。对于我们这种业务发生地在湖州但注册地不是湖州的企业来说,真是省去了两地奔波的麻烦!”高洪拿着省内通办的宣传资料,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有效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促进征纳和谐,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自今年11月1日起在湖州市、台州市试点实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12月1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通办范围涵盖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纳税申报、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7大类28项203个涉税事项。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及时公布省内通办税务机关名单及通办事项清单,积极联系报纸、媒体,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对省内通办涉税事项进行宣传。截至目前,全省已办理省内通办业务22笔,范围涵盖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认定、完税证明开具等相关日常业务,为纳税人大幅缩短办税距离,有效打破地区管辖限制,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获得纳税人的点赞。  (记者 顾志鹏 通讯员 薛培新 蒋书豪 陆迪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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