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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数字档案”提高税务稽查效率

2016-11-29 08:27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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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市国税局稽查局的税务稽查电子档案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这意味着,税务稽查的纸质案卷有了自己的“数字档案”,稽查执法人员审理、查阅更省时省力,案件办理效率将大大提高。

通过税务稽查电子档案系统,无需面对面,也无需来回奔波,执法人员只需通过网络,轻点鼠标,就能将案件稽查报告即时提交,由审理人员对案卷进行集中审理、实时修改,这在该系统使用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去年3月起,南宁市国税部门正式启动税务稽查扁平化管理模式。实行这一管理模式后,南宁市国税局在该市各城区、各县查处的涉税案件,必须送到南宁市国税局稽查局进行统一审理。目前,南宁市国税部门包括各城区、各县的分支机构共有10个稽查部门,案卷在人工传递的路程上需花费很多时间,如隆安县国税局的执法人员送审涉税案件,驱车到南宁的路程接近2小时。通常,一份案卷审理过程中要经过反复修改,再加上两地执法人员沟通、交接的时间成本,一起案件办结往往耗时较长。如今采用电子档案系统,打破以往稽查报告纸质审理的老模式,减少人工交接和纸质资料来回传送环节,缩短了审理时长,极大提高了效率。

目前,南宁市国税局启用的税务稽查电子档案系统,涉及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稽查案件工作中最主要的环节。检查人员在检查环节采集的各类文书和证据,经扫描形成电子案卷,既可加强对案件集中审理进度、补充稽查情况的实时监控,避免形成新的积案,防范退案逾期不报和案件久审不结带来的执法风险,也能保证审理过程的“电子痕迹化”和程式化,保障审理公正合法。

涉税案件的“电子档案”如何进行保密,确保不会随意被执法人员删改?根据相关规定,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档案的利用,严格按照案卷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电子档案要准确划分密级,载体的储存要按保密要求管理使用。未来,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托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稽查案卷查阅服务平台,届时可实现案卷远程异地查阅。(雷倩倩 黄智谦 王蓉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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