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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推进网上督察工作力度

2016-11-30 12:5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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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网上督察中心投入运行以来,通过开展网上巡查、当场责令整改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了全区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勤务、窗口服务、内务管理等问题,逐渐发挥科技强警作用,有效助推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力度。针对网上督察发现的相关问题,从区厅到旗县形成定期通报机制,大力整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查纠整改,对责任民警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记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记分,对被通报单位按目标考核标准双倍扣分。赤峰市公安局采取集中教育问题涉及方式,将通报传达到全体民警和工作人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除年度绩效考核中相应的分值,实行每月组织2-3次的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基层所队值班备勤、内务卫生、办证大厅服务质量、警容风纪等情况的常态化督察模式,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兴安盟、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实行了《网上督察日常巡查制度》和《网上督察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对各部门民警警容风纪以及执法、服务等情况进行巡查通报。

下一步自治区公安厅将深入推进各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继续落实责任,强化查纠、严督整改,发挥网上督察实时、客观、便捷、高效的优势,强化全程预警、跟踪整改问效,集中力量发现、核查、纠正、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实现“以查纠促整改,以规范促队伍”的工作格局。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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