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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推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

2016-12-03 08:28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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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排头兵
我省推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

打造“国字号”县级文明城市,我省吹响了集结号。12月2日,记者从全省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现场推进会上获悉,我省将紧紧围绕争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排头兵这一目标,全力以赴迎接2017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评选,推进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是我省县域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也是县域层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在这次163个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我省共有12个县(市)入围,分别是桐庐县、余姚市、慈溪市、瑞安市、乐清市、德清县、长兴县、海宁市、嘉善县、诸暨市、义乌市和临海市。

接下来,我省将着重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用主流价值引领创建,用道德风尚培育文明,用美丽环境扮靓城市,坚持把价值引领、风尚培育、环境美化贯穿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深入开展以礼让斑马线为重点的文明出行活动、以家风家训为重点的美德传承活动、以邻里守望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以移风易俗为重点的乡风文明培育活动和以区域特色为重点的道德品牌建设活动。

同时,我省将在突出群众主体上下功夫、在落实工作责任上有作为、在完善长效管理上求突破,着力推进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发展,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任务,为提升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两富”“两美”浙江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记者 翁浩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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